药材专家咨询电话(中药材电话)

药材专家咨询电话(中药材电话)

来源:网友投稿 更新时间: 2023-05-08 阅读 5

药材专家咨询电话(中药材电话)

中药材电话

发票信息的填写首先抬头要写上购买方的名称,税号。公司地址,电话,然后开户行和账号。相关的购买物品信息数量单价等输入。

销售方这边的信息也要维护进去,名称,税号,开户行。账号,坐落地址以及电话,维护好系统自带,然后备注栏要有需要备注的进行相关备注,盖发票章即可。

中药材电话号码

童涵春堂,在昌里路326号,靠近历城路那里 ,这家肯定有买中药,我去过的。

童涵春堂,在三林路409号,也有一家,但是这家卖的是成品药,还是中药也有,你打电话问一下吧。 58-41-94-28

中药材销售中心

比较好。

近年来,受到国家政策支持,中药行业迎来了新一轮发展的新机遇。许多人可能单纯地以为中药行业就只是制作中药,其实中药行业涉猎的范围也非常广,中药行业包括各种所有制的专营和兼营的中药材种植场、饮片厂、成药厂,以及收购、采购、运输、批发、零售、仓储等经营和管理的全部机构网点。

中国药材公司电话是多少

北京同仁堂女子养颜养生中心馨美店

地址:武汉市黄陂区

北京同仁堂武汉大药房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珞路442号

同仁堂

地址:武汉市武胜路附近

北京同仁堂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汉市中心部

北京同仁堂湖北药店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

电话:(027)87898556

北京同仁堂武汉旗舰店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

电话:(027)87132593

同仁堂大药店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

电话:(027)87313892

同仁堂武昌中医门诊部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

电话:(027)87132580

北京中研同仁堂武汉分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 阅马场南方大厦16楼F座

北京同仁堂化妆品湖北办事处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 解放大道688号武汉广场写字楼1812D室

北京同仁堂湖北中药材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 民主路786号华银大厦10楼

武汉同仁堂御颜养生馆

中药材厂家

亳州有名的饮片厂有:北京同仁堂(亳州)饮片有限公司

亳州沪谯饮片有限公司

亳州永刚饮片有限公司 这几家做到比较好,你可以去实地考察下。

想要饮片厂 电话直接打114查就可以了,

市药材公司地址

是国企

上海市药材有限公司是一个集农工商、科工贸、产学研于一体的大型C药企业,公司注册资本4.6369亿元,公司总资产28.1亿元,净资产8.71亿元。年产生总值19亿元,年销售收入36亿元。三大主营业务板块为:

(1) C药材、C药饮片生产经营,年经营规模10亿元;

(2) C成药、C药原料药、C药保健品生产经营,年经营规模20亿元;

(3) 参茸滋补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年经营规模5亿元。

中药材电话销售怎么沟通?

阿里巴巴批发中药饮片过程如下: 前提(根据《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

1、只能批发非处方药(OTC,指那些不需要医生处方就可以自行购买的药品,患者不须过多的专业知识,仅凭药品说明书和标签就可以安全用药。

2、并且卖家必须要有实体店。

3、卖家必须具备“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和“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购买方法: 1、打开阿里巴巴批发网,登陆旺旺(没有的话注册一个,并开通支付功能,如果不会,可以在网络上搜索开通方法),搜索想要购买的中药饮片名称。2、在下面的搜索结果中选择合适满意的中药饮片,并可以点击右下角旺旺(蓝色图标)与卖家沟通。3、点击商品后进入购买页面,选择合适的数量,再点击立即订购。

4、接着会出现收填写收货地址页面,填好后点击确认收货信息。

5、提交订单,并按提示输入支付密码,就完成初步购买。

6、等待收货,收货后,登陆旺旺,点击左上角淘字图标,在出现的介面点击“确认收货”,根据提示输入密码,完成交易的整个过程。

中草药材店

中药材合作社的经营范围为中草药材零售,中药材苗木制售等!

中药材电话号码都没有怎么用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范文1

  1.特殊管理药品是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依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应管理办法,实行特殊管理。

  2.购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必须经药品监督部门批准。除放射性药品可由医技科按有关规定进行采购管理外,其它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由药剂科负责。特殊药品的采购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做到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并做好记录。

  3.特殊药品的采购应做好年度计划,按规定逐级申报,经批准后,到指定医药公司采购。入库应按最小包装逐支逐瓶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4.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存放在安装有防盗门窗的专门仓库的保险柜内,严防丢失。存放在保险柜内,交接班时当面交接清楚,注射用麻醉药品除有专用处方外,应及时交回麻醉药品空安瓿,并建立剩余注射用麻醉药品销毁记录。医疗用毒性药品要划定仓库或仓位,专柜加锁并专人保管,严禁与其他药品混杂。

  5.特殊药品仅限本院医疗和科研使用,不得转让、借出或移作它用。严格按规定控制使用范围和用量。对不合理处方,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医生不得为自己开方使用特殊管理药品。

  6.麻醉药品应使用专用处方,处方保存三年备查;精神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保存两年备查,并做好逐日消耗记录和旧空安瓿等容器回收记录。

  7.未经药品监督部门批准,不得擅自配制和使用含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制剂。

  8.建立完善的特殊药品报废销毁制度。原则上失效、过期、破损的特殊药品及旧安瓿等容器每年报废一次,由药剂科统计,医院领导批准,报药品监督部门监督销毁,并详细记录处理过程,现场人员签字。放射性药品使用后的废物,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管理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范文2

  一、特殊药品使用单位应当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供应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购进印鉴卡》后,方可购买、使用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印鉴卡》应由非麻醉药品采购员专人保管。

  二、药品使用单位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使用放射性药品。

  三、药品使用单位采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必须向依法取得特殊药品经营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经营单位采购。

  药品使用单位购买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只限于在本单位使用,不得转让或出借。

  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应采用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五、破损、过期、变质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应做好记录,双人签字并经药品使用单位主管负责人批准,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向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销毁。销毁特殊药品应在使用单位、卫生主管部门有关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并做好记录,记录包括品名、剂型、规格、批号、数量、销毁方式、销毁地点、销毁时间、销毁人签名、监督人签名等。

  六、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单位应当设立专库或者专柜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专库应当设有防盗设施并安装报警装置,专柜应当使用保险柜。专库和专柜应当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发生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丢失和被盗事件,必须立即向公安、卫生、药品监督等有关部门报告。

  七、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专用帐册。药品入库双人验收,出库双人复核,做到帐物相符。

  专用帐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八、严格执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确保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

  禁止非法使用、转让或借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必须按“五专”(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册登记、专用处方)管理,精神药品必须按“三专”(专人、专帐、专柜加锁)管理。

  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范文3

  1.目的

  为加强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经营管理工作,有效地控制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购、存、销行为,确保依法经营,特制定本制度。

  2.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第90号)、《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办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关于切实加强部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管理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9]50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

  3.适应范围

  本制度所规定的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包括: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复方地芬诺酯片和复方甘草片,不包括含麻黄的药品。

  4.内容

  4.1销售管理

  4.1.1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配送至各企业时,验收员应仔细核对实物与配送单信息是否相符,质量状况是否正常,信息相符且质量正常者签字确认验收,上柜陈列销售。如遇质量状况有疑问品种应及时向企业负责人后处理。

  4.1.2 不得开架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应当设置专柜由专人管理、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销售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4.1.3 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应当查验购买者的有效证件(包括①身份证、②护照、③港、澳、台通行证、④军官证、⑤驾驶证等,不包括学生证),并作好《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销售登记表》,记录药品名称、规格、销售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顾客姓名、身份证号。除处方药按处方剂量销售外,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

  4.1.4在销售过程中发现有顾客需求量大大超过正常处方量或最小限购量时,应拒绝销售,并应及时上报质管部;大量、多次购买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应当立即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或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中药材销售有限公司

药品厂家和医院,药店之间的纽带

★  中药材 药材 咨询电话

分享到:
你觉得文章内容怎么样
  • 请先说点什么
    0人参与,0条评论
    热门评论
    最新评论
    正在载入评论列表...

    最后更新

    提取物标签

    关注我们

    官方QQ群:7xxx85d 植提业社区-网站交流

    Qr code

    提取物百科 是一个真实的植物提取物行业内交流社区,在这里你可以找到最有价值的信息和最靠谱的供应商。
    一键复制下载文档
    免费下载
    公众号:植物提取物百科复制
    复制微信公众,搜索即可关注!

    关注回复 :提取码

    关注微信公众号获取验证码
    欢迎使用微信支付
    扫一扫支付
    金额:
    常见问题

    请登录之后再下载!

    下载中心

    您的账号注册成功!密码为:123456,当前为默认信息,请及时修改

    下载文件立即修改

    帮助中心

    如何获取自己的订单号?

    打开微信,找到微信支付,找到自己的订单,就能看到自己的交易订单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