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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化石植物 男子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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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化石植物 男子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被刑拘

长相普通的植物

很有可能在国家一级保护植物名录中

受明确保护的物种。

最近多肉植物,

沉阳警方侦破了这样一起案件。

有人卖所谓的“活化石”

石山苏铁

今年6月23日,沉阳市铁西分局兴顺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涉嫌非法贩卖国家重点保护植物。 接到报案后,铁西分局立即组织民警对案件进行侦查。 根据举报人提供的信息,警方于7月18日将周某某(女,50岁)、胡某某(女,48岁)抓获,当场查获疑似国家保护植物20株。

办案民警将查获的20株植物送交有关权威部门鉴定活化石植物,确认查获的植物均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狮山苏铁。 据介绍,狮山苏铁是苏铁科苏铁属植物,是现存最古老的种子植物。

两人被指控非法销售

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被扣留

办案的兴顺派出所民警陈景龙说:“石山苏铁生长极其缓慢,被誉为活化石。” 据了解,狮山苏铁不仅被列为我国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植物,还被列入国际濒危动植物物种贸易名录。 公约,也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

陈景龙说,嫌疑人周某某、胡某某被抓获后,向警方供述了非法贩卖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犯罪事实。 同时,他们向民警解释称,此前曾出售过数株石山苏铁,单价在200元至500元不等。 目前,周某某、胡某某因涉嫌“非法销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非法收购、销售珍贵植物

承担刑事责任

陈景龙介绍,兴顺派出所此前查处过贩卖、运输国家一级、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案件,但很多市民不知道,有些植物是国家严禁贩卖的。国家,并受法律保护。

据了解,《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明确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和其他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销售珍贵树木和其他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东北地区常见的野生保护植物

紫花鲢:去年夏天,大兴安岭呼中林业局工作人员在野外作业时意外发现了10余株进入花期的珍稀濒危国家一级保护植物紫花鲢。 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二批),属国家一级保护植物,在《中国物种红色名录》中被评为濒危(EN)。 紫花杓兰一般生长在透水保水性好的坡坡山坡或石缝中,稀疏的山草旁,次生杂草的荫蔽下。

干枝杜鹃:前几年很流行的干枝杜鹃,其实是大兴安岭杜鹃的一个分支,又名兴安杜鹃。 其实这些枝条已经发生了花芽分化,只要等到春天暖暖的时候,就可以开花了。 采摘干杜鹃的行为,导致大面积的兴安杜鹃结束生命,短时间内不可能恢复往日盛开的景象,因此兴安杜鹃被列入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名录。

双蕊兰:2021年8月,辽宁省发现我国特有、已灭绝20多年的原生兰科植物——双蕊兰。 双蕊兰素有辽宁植物王国“兰科活化石”、“大熊猫”之美誉。 因为数量实在是太少了,全世界只有老巴尔顶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才有。

注意:这些花最好不要碰

另外,沉阳市民在外出旅游时,不要轻触那些花草,因为在野外看起来普通的花草可能是受法律保护的植物。

天山雪莲:被誉为西域奇花,只生长在海拔4000米以上的高山上,其他地方无法种植成活,因此成功成为国家二级保护植物。

野生杜鹃花:在900多种杜鹃花中,有8种野生杜鹃花被列为国家重点保护植物。 如果你分不清你遇到的杜鹃花是不是重点保护植物,那么请不要随意把野生植物挖出来养在家里。

野生银杏:为什么满街的银杏绿树是国家一级保护植物,还是濒危物种? 这主要是因为野生银杏树很少,属于遗迹植物活化石植物,几乎没有与其同科的植物。 目前街边常见的银杏树,都是通过无性繁殖的科学手段大量种植的。 这种做法虽然大大增加了它的数量,却改变不了它濒临灭绝的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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