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 哪些中药有毒,怎样看待中药毒性等问题,是当前中药发展面临的问题之一。本文就中药的毒性问题,浅谈一些想法: 中药的毒性,是中药治疗疾病有效成分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对中药毒性的认识,我国最早的第一部本草即《神农本草经》,对中药的毒性就有论述。清代名医徐大椿在《医学渊源》中说:“医书之最古者内经,本草起于神农。”《神农本草经》这部著作大约成书于东汉末年,即公元前25年~200年之间,在这部书中收载有365种中药,按药物的毒性和疗效分为上中下三品:即上品120种,能补养,“无毒”,可以长服、久服之品;中品120种,能治病补虚,无毒或有小毒,斟酌使用;下品125种,专治大病,多为有毒,不可多服,不能久服。徐大椿《医书六种》中论述:“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谷肉果菜食养尽之,无使过之,伤其正也。不尽,行复如法。”又论述:“毒药攻邪,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禽为益,五菜为充,气味合而服之,以补精益气。” 这些中医药的理论,至今仍为中医辨证施治、指导使用中药治疗疾病的重要法则。 所谓中药的毒性,是指药物对人体有毒副作用。 凡是有毒的药物,大部分都性质强烈,能对人体产生毒副作用,一般使用量都较小或极小。这些药物安全性低,用之稍有不当或过量,即可对人体产生毒害,轻者对人体造成损伤,重者对人之健康或生命造成严重的不可挽回的后果。这些药物必须严格在执业医师指导下使用,绝对不能随意服用,如砒石、芫花、乌头、千金子等。 另外,过去曾有个说法:“是药三分毒”,即药就有毒副作用。中药有“四气、五味、归经”之科学理论。中药之毒性正体现了某种中药所含成分“四气五味”之偏性。药物之所以能治疗疾病,也正是因为其具有药物之偏性。或者说,凡是药物都有它的偏性。这正是中药以偏纠偏治病的基本原理。如黄连、黄芩,其性味苦寒,功能清热燥湿解毒,能治热性病;又如干姜、附子,性味辛热,功能温阳散寒,能治寒性疾病。传统医药学所说:“药以治病,因毒为能。所谓毒者,以气味之偏也。盖气味之正者,谷食之属是也。所以,养人之正气。气味之偏者,药饵之属是也。所以,去人之邪气。正以人之为病,病在阴阳偏胜耳。欲救其偏,则唯气味之偏者能之,正者不及也。是凡可辟邪安正者,均可称为毒药。” 对中药毒性的认识,总的来说在医师辨证施治、常用量的情况下,毒性较大的药物对人体作用就强烈,如中药的巴豆、乌头等;毒性小或无毒药物,对人体作用就较缓,如麦芽、茯苓等。 但在中药使用量不当的情况下,中药的毒副作用也会产生。如甘草,《神农本草经》将其列为上品,因其味甘甜而故名,其功能为补脾益气、润肺止咳、清热解毒,为缓和及调补之药,归经能入十二经。中医在处方中常用甘草来调和诸药性,起协调作用等。现有资料报道,如用量超大、久服,即可出现毒副反应,如脘腹痞满或水肿等病。又如人参,它的功能可以大补元气、生津止渴、增强免疫力等。据《医学源流》中“方药论”,徐大椿论人参,“夫人参用之而当,实能补养元气,拯救危险。故病如果邪去正衰,用之固宜,或邪微而正亦惫,或邪深或正气
怯若,则于除邪药中…乃不察其有邪无邪,是虚是实,又佐以纯补温热之品,将邪气尽行补往,轻者邪气永不复出,重者即死矣”。现有资料报道:“服用人参适量对身体各生理器官有益,如服用超量,对人的神经有兴奋的作用,或出现口鼻出血、烦躁不安等不良反应,严重者对人体可导致不良的后果。 中药的毒性与用药量是否适当有关。 中药大多数是属于多成分的天然药物,过去曾有“一种中药,就等于一个小复方”的说法。可以想象,用药量不当可以导致药物毒副作用的产生。现有资料报道:如关木通用量成人为3~log,若一次用量超过60g,即可引起中毒,导致急性肾功能衰竭。又如苦杏仁是有小毒的药物,其主要成分是苦杏仁苷,在苦杏仁酶的作用下分解出氢氰酸。而氢氰酸为剧毒物质,极微量应用,能轻度抑制呼吸中枢,而显示止咳平喘的治疗作用;稍大量应用,即对人体产生毒害作用。一般生苦杏仁用量在10~20g之间,即为无毒,而超过20g,即为有毒。如近期有资料报道:有一岁女婴,因一次口服生苦杏仁末20粒(约10g)而中毒致死,原因是过量服用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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